第二天,我们看到了第二个小镇,去的时候还经过附近的一个小村落,想着那车跟马得处理,但在镇子里卖掉可能会比较麻烦。
于是我调转车头回到村口进了村,扬声叫卖起来。
古代光是一匹马就能值二十两,这些穷人哪有能力负担得起。
我把价压了一半,有人问起就说这是我丈夫去世后留下以前当马车夫的行当,因为他刚死没多久,怕邻里非议就不敢在自己住的镇子里将他的遗物匆匆卖掉。
在众人面面相窥之时,我又提出共享的概念,每人凑一点钱,按照花钱的比例安排时间轮着用马车到镇上拉客,运气好半个月就能回本。
这当然是过于理想主义了,但他们安排起来有难度跟我有什幺关系呢,把钱哄到手,他们第二天都找不到我们了。
本来都想着要是凑出来只有七八两就还是去镇里试试吧,结果他们东拼西凑地,真给我递上了价值十两的铜钱和碎银。
操,要少了。
我跟变态离开了村子,本来还想为了安全先到处绕绕,但路上屁大点建筑都没有,只能直走到了小镇,天色已晚,已经找不到车夫了,我们找了一家客栈,让变态用那个倒霉蛋身上找到的文牒登记住宿,我作为妻子随行。
屏风内,两天没有碰过热水,泡在木桶里的我满足的呼出一口气,变态说要给我搓背溜了进来,搓着搓着说正面也给你洗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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